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火災預防工作的核心,一直以來,迪慶州從嚴管控野外用火,通過切實加強野外火源管控,從源頭上做到防患于未然。 2018年,迪慶州把森林防火責任層層分解、落實到村組和農戶,確保所有天保管護員、護林員(包括生態護林員)與林場、林業站100%簽訂分片包干責任書,所有農戶與村民小組長100%簽訂森林防火安全責任書。據統計,防火期內,迪慶州共簽訂責任狀30761份,簽訂戶主通知書84100份。與此同時,迪慶州在重點林區、自然保護區、生態旅游景區等重點防范林區的入山道口設立防火檢查站(哨、卡),由檢查站(哨、卡)或護林員、村民小組森林委員對進入林區的所有人員進行實名登記,嚴控火 入山。 在防火期,迪慶嚴禁一切林區野外非生產性用火,生產性用火實行嚴格的申報審批監燒制度,將林區一切生產用火納入規范管理,嚴格執行計劃用火許可證制度。各縣(市)、鄉鎮對轄區內的癡、呆、聾、啞、精神病人和小孩等 殊人群進行逐一登記造冊,嚴格落實監護人責任,防止 殊人群玩火失火引發森林火災。基層森林公安、林場、林業站、保護所職工,天保管護員、護林員(包括生態護林員)、村組干部和森林委員強化對各自責任區的巡山護林工作,對違規違法用火行為,嚴格依照《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》有關規定進行查處和責任追究,發現一起,處罰一起。各縣(市)、鄉(鎮)對轄區內的重點區域、敏感地段、高危部位和火災多發區,不定期進行森林防火安全隱患排查工作,從源頭防控森林火災。 (責編: 于超) |